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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视讯-(中国区)集团-官网2025年泰州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考核认定)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7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BB视讯-(中国区)集团-官网2025年泰州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考核认定)申报通知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认定)。BB视讯官方入口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认定)。

  各市(区)住建局或市主管部门于7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委托评审函、汇总花名册及评审费报送至市住建局职称办,逾期不予受理。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个专业大类。各专业大类包括若干小专业,具体以申报平台为准。

  申报何种专业由申报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定,申报专业一旦选定提交无法更改。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设工程职称评审,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文件执行。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2.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为推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3.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的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5.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6.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人社部门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职称的,须同时提供评审(初定)申报表和批文等佐证材料。

  7.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精神,因学历、资历等原因不能正常申报评审,但符合《泰州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建筑师)考核认定条件(2025)》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考核认定。

  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今年将继续沿用专家评审(考核认定)与专家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答辩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苏财综〔2002〕61号)文件要求,材料评审费为300元/人(含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

  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和《关于印发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X泰人社发〔2022〕53号)文件精神,

  凡在我市企业中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突出,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的急需紧缺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考核认定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建筑师)资格。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相应奖项)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1项以上已完成或通过鉴定(结题)的市级本专业科研项目、课题主要组织、完成者。

  (五)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建设工程领域1项以上发明专利(排名前5)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3),并已实施,BB视讯官方入口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六)作为设计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二等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及相应奖项)1项以上或市级优质工程奖(及相应奖项)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或批准文件为准)。

  (八)取得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九)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后,参与完成2项以上中型或4项以上小型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技管理或技术改造主要过程,并参与编制技术管理文件,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

  (十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1项以上或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2项以上(已竣工项目)。

  (十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Ⅱ类奖1项以上或市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Ⅱ类奖2项以上(排名前3且已竣工项目)。

  (十三)获得市级以上装配式建筑、BIM技术等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十四)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1项以上省级或2项市级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或获得1项以上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奖;或获得1项以上市级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奖。

  (十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在我市民营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实践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在创新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

  本条件中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5号)文件附录执行。